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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2号)规定,为了更好地为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财政信息公开服务,制定本指南。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。
一、工作机构
郑州市财政局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提供财政信息公开服务。
办公地址: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
办公时间:
夏 季:上午8:30至12:00; 下午15:00至18:30
冬 季:上午8:30至12:00; 下午14:00至17:30
联 系 人:马嘉诚
联系电话:0371-67180751
监督电话:0371-67181408
传真号码:0371-67180751
通讯地址: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邮政编码:450005
电子邮箱:zzcz_xxgk@126.com
二、目录编排体系
郑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、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,主要含以下要素。
| 序号 |
索引号 |
信息内容 |
公开形式 |
生成日期 |
发布机构 |
详细信息 |
1、索引号。索引号是为了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。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。信息索引号由“地区及部门编号”、“信息分类号”、“信息生成年号”、“信息顺序标号”四组代码构成。
2、公开内容。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。
3、公开形式。公开形式是指市财政局公开信息的种类,分为主动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。
三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内容
郑州市财政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:
1、市财政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;
2、市财政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;
3、财政预算、决算报告;
4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、标准及实施情况;
5、重大、重要会议情况通报;
6、其他服务事项;
7、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。
(二)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的市财政局信息,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。
1、郑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。网址:http://www.zzcz.gov.cn。
2、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媒体。
(三)公开时限
属主动公开范围的财政信息,本机关将自该财政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四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财政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,投诉电话:67181408。
此外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。
郑州市财政局
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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